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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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达坂城酒业有限公司在营销机制上目前采取6种营销模式,即:营销代表制、产品客户制、总经销代理制、OEM贴牌制、品牌加盟模式和直销模式。 一.营销代表制
营销代表制是一种新经营模式,是企业将外部优势经营资源与企业经营资源相结合所进行的跨越空间的整合营销方式。
营销代表制的方案是:
1、您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商业信誉,先进的营销理念和系统的销售网络,公司将欢迎您为公司区域经理,代表公司在指定区域从事达坂城酒的营销工作。
2、公司将以内部结算的价格供货,市场销售价进行销售,充分保证市场利润。
3、公司将根据年度业绩状况考虑区域经理的年薪。
二.产品客户制
公司根据不同的市场为合作者量身定做本区域内独特的产品来满足客户与市场要求,通过产品客户化,经销商可避免受到冲货的困扰,可以顺利建立拥有自己的市场网络,也可以营造充分的市场利润空间,从而保证自己有足够的、自主的市场掌控能力。
1.您拥有该产品的全国开发权,需首批开发单品不低于2000件,同时可以开发3个单品,年度进货量不低于900万元
2. 您拥有该产品的省级开发权,需首批开发单品不低于1000件,同时可以开发2个单品,年度进货量不低于400万元。
3.您拥有的该产品的地市(县)级开发权,需首批开发单品不低于800件,同时也可以开发1个单品,年进货量不低于150万元。
三.总经销代理制
经销商根据市场大小确立总经销区域,由公司授权在该区域开展业务,公司给予产品出厂价格供货,由经销商根据本市场制定销售策略,自行安排市场费用,公司派驻人员协助开发市场,年终并视其经营业绩给予年度优厚奖励。
1.全国级总经销商首批进货额必须达到100万元,单品总经销不低于3000件。
2.省级总经销商首批进货额必须达到80万元,单品总经销不低于2000件
3.地市级总经销商首批进货额必须达到30万元,单品总经销不低于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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